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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房交会即将启幕!优惠政策发布!

来源: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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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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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合理引导购房需求,促进商品房销售指标实现正增长,进一步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发〔2024〕1号)、《营口市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营政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确保2024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活动高质量举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房交会举办时间和地点:

房交会集中展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21日

地点:沿海产业基地奥体中心广场

二、房交会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协办单位:营口市委宣传部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三、购房优惠政策

1、政府契税补贴政策

(1)购买参展楼盘新建商品房的:

对购买本次房展会参展楼盘新建商品住宅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全额契税补贴;对购买本次房展会参展楼盘新建商业门市房(商住小区内),房屋面积在200㎡以下(含200㎡)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全额契税补贴;房屋面积200㎡以上并缴纳契税的,按契税交纳额的50%给予补贴。

(2)购买二手房的:

对本次房展会期间购买二手住宅,全额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给予全额契税补贴;对本次房展会期间,房屋交易当事人缴纳契税并在不动产窗口完成受理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业门市房(商住小区内),房屋面积在200㎡以下(含200㎡)的,给予全额契税补贴;房屋面积200㎡以上的,按契税缴纳额的50%给予补贴。

2、开发企业自主优惠政策:

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程度和形式的优惠(如补贴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房屋维修基金;房价打折、赠品、特价房等),优惠条件将在参展报名时列清并在售楼处公示。

3、继续执行《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营住建发〔2021〕286号)。即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8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5万元、大专及本科生一次性补贴2万元(“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该政策与契税补贴政策可同时享有)。

4、房交会期间如政府出台新的购房优惠政策,内容与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有交叉的,交叉部分不重复享受。

5、契税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以及各区、园区财政按契税分成比例承担。

6、本次房交会优惠政策适用于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区域。

购房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自2024年4月19日即房交会开幕当天至10月31日期间购买参展楼盘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日期并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和二手房并缴纳完契税的,均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认证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3日-12月20日,由各区、园区住建部门负责本区域房屋政府契税补贴的认证工作(开发企业自主优惠政策不在此范围内)。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未申请办理政府契税补贴认证的,将不享受本次房交会契税补贴政策。

申请契税补贴流程:

为方便购房人申请契税补贴,实现一次提交、只跑一次,具体流程如下:

购房人持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房的,由权利人持不动产权证)、缴纳契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契税补贴→各区、园区住建部门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形成明细表报送至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审核→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核准后形成明细表报送至市财政局和各区、园区住建部门→市财政局和各区、园区住建局或财政部门按各自承担比例向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拨款→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将补贴款划转至购房人银行卡。

具体认证办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契税补贴发放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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