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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五批申请人员公示

来源: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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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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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经产业基地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审核,共4人符合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本公示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对不具备条件的、弄虚作假的、营私舞弊的,可以通过任何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产业基地纪工委3888266;产业基地住房和城市建设局3888173。通信地址:产业基地管委会。

序号 申请人 工作单位
1 刘喆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 周舒畅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3 闵丽丽 营口大红食品有限公司
4 马瑞红 营口大红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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