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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地管委会关于2020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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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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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23日我委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3888024

传 真:0417-3888024

通讯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

邮 编:115003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原甲酸酯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建设单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0年4月23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4.23附件-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原甲酸酯系列产品项目公示稿.pdf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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