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市场机制作用日趋增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优化。但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仍然存在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阻碍了社会创新活力,不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制。
根据《辽宁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知》(辽市监联〔2020〕1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此通知紧密结合《辽宁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知》的具体工作要求,共分三部分。
1.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市场,竞争优先。二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三是科学实施,统筹推进。
2. 审查内容和工作流程。一是审查范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应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未进行自我审查的,不得发文实施。二是审查方式。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三是审查标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文件执行工作规则。
3.工作要求。一是有序清理存量。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三是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