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产业基地经济发展,参照周边化工园区土地价格标准,经产业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范围内工业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转让价格由原每平方米168-28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450元、仓储用地土地出让/转让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550元。对重大项目,且税收贡献率较高,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土地价格。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发布机构:沿海产业基地
发布日期:2020-11-03
成文日期:2020-11-0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通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为加快产业基地经济发展,参照周边化工园区土地价格标准,经产业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范围内工业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转让价格由原每平方米168-28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450元、仓储用地土地出让/转让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550元。对重大项目,且税收贡献率较高,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土地价格。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