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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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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项目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打造办事方便的政务环境,根据《营口市2022年深化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结合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和主线,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为保障,对标国内国际最高标准和最佳实践,持续巩固夯实营商环境基础,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形成一批具有普惠性、标志性的改革创新成果,努力实现审批服务简约高效、要素获取便利快捷、涉企政策精准易享、企业群众舒心满意,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奋力从跟跑、并跑到实现领跑。到2022年底,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园区政务服务便利度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更具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分类放权改革,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科学化”水平

1.发挥园区项目建设主战场作用。根据营口市赋予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构建园区同所在县(市)区闭环的审批监管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全链条不出园区审批。

2.推进涉企“证”“照”同级办理。针对企业注册和园区承接的各项涉企经营许可类事项,以企业注册为基准,规范后续审批流程,建立营业执照发放与相关经营许可同级审批、同级监管的模式。

3.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全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事项“窗口统一接件、后台并联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审批模式,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全链条帮(代)办和全流程网上办理。

4.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根据上级机关工作部署,在做好省政府简政放权贯彻落实工作的基础上,再自主清理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同步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或合并;对确需保留的跨层级办理事项,制定并公布事项清单,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相关业务“跨层级联办”。

5.编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国家、省统一公布地方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编制公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其他管理清单协调配套机制,逐项明确实施范围、条件、有效期限等内容,落实实施标准和程序等要求。

6.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重新梳理划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与行政相对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发生量大、有明确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事项“应划尽划”。

(二)深化放管结合改革,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集约化”水平

7.强化已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持续加大对已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后续监管力度,制定公布并动态更新各领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和处理方式等内容,避免“一放就乱”。

8.开展下放行政职权“回头看”。在园区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工作,重点对省、市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

9.完善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平台。持续优化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平台功能,研究建立审批、监督、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审批监管信息跨层级有效联动,实现审批信息的即时推送、事中事后监管与审批结果无缝衔接。

10.编制公开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在省、市统一公布全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梳理并公布园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明确备案事项的实施主体、设定依据,严格规范实施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11.深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改革。实施更大范围的“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开。强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与信用监管的有机结合,对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行政相对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三)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一门办”水平

12.实施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全面落实《关于推进营口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到管理、功能、服务、效率“四个统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按时在园区政务服务中心上线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大厅联网管理,并联管控,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13.推行“综合窗口”改革。严把政务服务入口关,全面建立“综合受理、受办分离、平台流转、集成服务”的运行模式,大力推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式”全过程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分领域全覆盖设置。

14.建立统一制发证管理机制。严把政务服务出口关,整合进驻单位证照制作和发放职能,通过强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制证、发证的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一站式发证服务,杜绝“前店后厂”和体外循环现象。

16.提高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对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政务礼仪、业务技能、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强化对窗口单位和人员的考核监督,全面建立日巡查、月小结、季通报、年评比的考核评价体系。

17.完善“好差评”评价制度。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的工作制度,强化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的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比例。2022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办结业务的主动评价率不低于40%;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实现“合理差评100%整改、实名差评100%回复”。

18.提升特殊人群办事便利度。充分考虑老年人和残障等群体的政务需求和办事习惯,在线下提供全面的帮(代)办服务,开展老年人取号、受理、办理和发证等一站式功能改造,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19.强化政务服务自助办理。整合优化自助服务设备,提供统一的自助服务导办功能;强化自建系统与自助服务设备的对接,不断丰富自助打证、自助取证等功能,探索“区域通办”事项纳入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四)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水平

20.完善“欢营办”平台功能。强化“欢营办”及“辽事通”等移动端口的联动对接,努力实现政务数据同源发布、联动建设、并轨运行、全面共享。

21.拓宽政务服务网办深度。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时限等办件要素,推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邮政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2022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比例达到80%。

22.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归集的质量和数量提升,在现有5种电子证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种类,进而实现电子证照的生成、延续、变更、注销与相关事项办理同步完成、数据同步更新;配合相关部门探索电子证照在金融、教育、医疗、文旅、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23.加强电子印章推广。进一步提高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办理过程中的应用水平,推进园区电子印章的自建服务系统与市电子印章系统对接。2022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办结业务100%加盖电子印章。

24.探索“云踏勘”模式。依托市一体化平台开发建设的“云踏勘”系统,推行“网上发起、在线回应、数据汇聚、全程留痕、时限管控”的“云勘验”模式。简易勘验可通过视频连线和上传图片方式,实现“不见面”勘验。对涉及多个部门勘验的,建立“一家牵头、多家配合、按期踏勘、数据共享”的联合勘验机制。

(五)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一次办”水平

2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政务服务部门办事指南信息,实现园区同一事项与市县两级的名称、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完全一致;进一步梳理材料、表单、情形、要素、字段等信息,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精准画像,使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易申报。

26.开展“四减”工作。持续开展“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次数”改革,2022年底前,全面取消申请材料中的“兜底性”条款,梳理形成更多“可通过在线核验或材料免于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业务比例和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比例等指标达到要求。

27.推广“一件事一次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大力开展我要开餐饮店、我要开便利店等精品一件事服务网上办理,逐项编制一张表单和集成式办事指南,做到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联办、一次办好。2022年底前,园区依职能将上级部署的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要求上线,并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

28.实现政务服务情景化申报。根据确定的“一件事”服务主题,细致梳理涉及事项的相互关系,编制形成环节清晰、部门协作的服务流程。结合多情形的精细化梳理,在政务服务门户以提问的方式提供情形导航服务,辅助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降低申请人网上申报时的业务门槛。

29.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审批。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通过数据技术为支撑,积极开展“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结果、动态监管”,实现政务服务的“秒批秒办”。

30.应用企业E服务平台。依托一体化平台,适时应用惠企E站通系统,通过集成各类企业办事信息、服务信息,实现企业服务统一汇总;为企业提供统一服务获取入口,实现涉企政策宣传、政策精准推送、统一受理企业咨询求助、供需服务、投诉举报,打造“企业服务全能管家”。

31.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甄别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群众,无需申报即可自动享受政策补贴,梳理形成第一批“免申即享”清单,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32.完善企业帮(代)办制度。依托“营商之家”服务系统实施咨询指导、材料预审、一窗收件、分类推送、帮办督办、一窗出件等全流程服务,实现帮(代)办100%服务留痕、数据留存,审批及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2022年底前,帮(代)办服务覆盖率达100%,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33.应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适时应用网上中介交易平台,全面展示中介服务机构、事项等内容,实现业主单位与中介机构双向选择,交易全程公开,实时生成满意度评价,并对中介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管。

34.打造“零证明”园区。依托一体化平台“证明专区”,对于无法开展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线上开具证明。2022年底前,部分证明事项实现在线开具。

35.强化社会信用建设。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能够适用信用承诺的事项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事项,以信用承诺的方式代替申请材料,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实现政务服务即时办理。

(六)深化“区域通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就近办”水平

36.推进政务服务跨地域办理。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跨域”通办工作,切实减少企业群众跑动距离,实现政务服务从“异地办”向“区域通”转变。2022年底前,对园区承接的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100%推行,让群众就近就地把事办好。

37.提供线上办事远程指导服务。依托一体化平台线上办事远程指导功能,积极通过智能引导问答、观看申报示例视频、新手模拟引导、办事指南引导等方式,在线指引办事群众完成外网申报操作。

38.拓展12345热线服务功能。夯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基础服务能力,做好专业知识库的管理和维护,实现“一号响应”;增强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处理能力,设立营商环境投诉接听专线,实现“接诉即办”;强化政务服务热线数据分析能力,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园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解决好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厘米”问题,使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加强组织领导。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抓总,要做好园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改革方案,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强化制度创新。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重点,以自贸区营口片区制度创新为抓手,坚持“小切口、微改革、跨领域、重实效”,注重改革举措的领先性和创新性,着重对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标提质,大胆尝试突破,鼓励先行先试,力争形成可在全省、全市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及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服务效能、服务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提升工作纳入督查考评范围,建立任务工作台账,序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提升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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