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正源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营口正源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每小时30吨氨水(20%)制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正源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正源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每小时30吨氨水(20%)制备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氨水配制车间、氨罐设备清洗车间、生产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购置氨水制备器、氨罐清洗等设备,项目达产后每小时制备30吨氨水(2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正源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许工 137049090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