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关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B单元B-IV-8号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申请,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于2023年12月12日在市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B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IV-8号地块修改方案专家审查会,专家组一致认为:修改方案内容详实,符合产业基地实际发展需求。在不影响相关权利人的权利活权益的情况下,专家组原则通过我委提出的《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B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IV-8号地块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予以公示(邮箱zrzyghbz@163.com密码g2661408),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 3888143。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7日共30日。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