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辽宁金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金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乙烯焦油深加工和10万吨/年燃料油调和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52864平方米,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粗分塔、储罐及配套环保设施等设备。项目运行后,年深加工乙烯焦油10万吨、年产燃料油调和产品10万吨。
(4)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辽宁金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0417-51706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1)环评单位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17-297633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_wwlWU08hlpEp1cGK6gKg 提取码: mgx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1)发送至邮箱:1174452577@qq.com
(2)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辽宁金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件人:朱力 电话:0417-517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