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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昊霖化工新科技有限公司5.5万吨/年废硫酸再生及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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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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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昊霖化工新科技有限公司5.5万吨/年废硫酸再生及利用项目建设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营口昊霖化工新科技有限公司在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投资10000.00万元万元建设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4950.7平方米,主要建设废硫酸再生车间、硫酸镁生产车间、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废硫酸再生装置,硫酸储存罐及硫酸镁生产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硫酸5.5万吨(1.5万吨自用)、七水硫酸镁2万吨、硫酸镁肥1万吨。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营口昊霖化工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7-3933111

邮箱:11873046@163.com

联系人:陶崇福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点击网络链接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建设单位:营口昊霖化工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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