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经产业基地规划建设管理局审核,共10人符合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本公示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对不具备条件的、弄虚作假的、营私舞弊的,可以通过任何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产业基地纪工委3888266;产业基地规划建设管理局3888218。通信地址:产业基地管委会。
序号 | 申请人 | 工作单位 |
1 | 张宇 | 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 | 张德光 | 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 | 袁忠浩 | 辽宁大红德邻食品有限公司 |
4 | 刘传福 | 辽宁大红德邻食品有限公司 |
5 | 李旭 |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 |
6 | 李津慧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
7 | 巴桑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
8 | 吉德阿格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
9 | 张东启 | 辽宁辽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贸区) |
10 | 张一茸 | 辽宁融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贸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