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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昊霖化工新科技有限公司5.5万吨/年废硫酸再生及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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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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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ig0swkFB3DxncWj5wtJWw

提取码:q4js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陶崇福

联系方式:0417-393311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Qe4WLCBXN2ZIhGf_cDL7w

提取码:pch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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