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2:涉及沿海产业基地整改任务为滨海路16-19公里处养殖尾水治理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实现滨海路16-19公里养殖尾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制定详细工作安排,组织召开沿海产业基地推动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及时间节点,建设日处理养殖尾水能力约为20000立方米的尾水治理项目。现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验收、运维及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项目位于营口市滨海公路十九公里处,涵盖91户137个养殖大棚、54个排污口。项目利用原有动迁区域和养殖池,占地104.6亩,共677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37.82万元,日处理养殖尾水能力约为20000立方米。该项目于9月8日完成项目工程验收,目前由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设备调试及运维管理,产业基地环保管家负责尾水排放监测,目前尾水已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17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 3 号
责任单位(盖章)
2025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