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9QGqg_mSzTW9NafcJaSDg?pwd=6hu6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询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见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要求。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ykrd308736857@163.com
电话:0417-214819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