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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与《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二次公示)

来源: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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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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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9QGqg_mSzTW9NafcJaSDg?pwd=6hu6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询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见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要求。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ykrd308736857@163.com

电话:0417-214819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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