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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相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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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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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营口相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营口相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铝项目

项目位置: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晨晖东路16号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场地,建设再生铝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破碎机、铝锭铸造机等设备,以回收铝为原料生产铝合金棒及铝锭。项目达产后,年产铝合金棒及铝锭共计5万吨。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建设熔铝炉3台、制氮机组1套、立式铸造机2台、炒冷灰机1台,年生产铝合金棒1.9万吨。

2022年2月18日取得了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对《关于营口相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辽营沿审批字﹝2022﹞4号。

于2022年9月20日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210800MA10P6F4X8001Q。

于2022年11月23日取得了《营口相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10803-2022-028-L。

于2022年12月29日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营口相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940776667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晨晖东路1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1)环评单位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17-2976333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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