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首次公告,2024年4月30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4年5月9日和2024年5月10日在营口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
2025年12月25日将公告中,报告书名称、规划区域、规划面积、产业定位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将报告书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变更为:由南部产业区和北部产业区组成,规划总面积约17.03平方公里。南部产业区东至博文路,西至临海路,南至新民大街、新港大街,北至新海大街,规划面积约16.04平方公里。北部产业区东至中意路,西至庄林路,南至规划路,北至智泉街。规划面积约为0.99平方公里。产业定位变更为:以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导,配套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食品饮料加工及印刷包装特色产业。
现增加规划年限,将报告书名称变更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