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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地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07-1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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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Liaoning (Yingkou) Coastal Industrial Base)是李克强总理在辽宁工作期间,亲自命名并提出规划建设的省级开发区,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更是营口市委、市政府倾力打造的现代产业集聚区和滨海生态新城区。园区从2006年始建以来,倡导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已成为推动营口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园区各项经济指标位于省级开发区前列。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新联大街19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公电话:3888088

传真:3888088

Email:cyjd8088@163.com

邮编:115003

 

内设机构:

一、纪工委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受理上级纪委交办的工作。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园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查处违反党规党纪案件。

二、党群工作部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抓好理论宣传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管委会编制管理,机构设置和干部调配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机关,做好代表、委员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对接市人才办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三、办公室

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做好日常工作,抓好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大接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日常接待的安排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法律事务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食堂管理、车辆调度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四、信访局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管委会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管委会其他工作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

负责制定产业基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园区经济运行与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大项目管理、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及汇总、入区项目审查的组织与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文字综合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六、财政局

负责政府收支预算、基金预算、工程预决算审查批复、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监管、国库管理、管委会各预算部门代记账、会计集中核算、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管理,行政资源、经济建设、非税收入、土地收入等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作人员医保、养老、公积金等关系调转、申报、缴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管理、巡查、处置等监管工作;负责金融债务管理,国有资产运营、融资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委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产业基地企业税收总体情况调度,税源分析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对产业基地税务部门年度经营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对委内各部门行政经营、招商经营和专项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委内其他业务事项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七、企业服务局

负责对接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的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基地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信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科技进步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来园区工作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八、商务局

负责承接市商务局的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基地外经外贸及服务业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外经外贸、服务业数据统计分析及外经外贸数据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外商投资项目招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九、规划建设局

负责制定、执行有关城乡建设等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管理等,城市规划设计,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等工作,以及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十、公用事业局

负责产业基地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监护、管理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园区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或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营商、民心网投诉的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十一、生态环境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产业基地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园区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有关环保事项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审批;负责园区企业职称评定、初审及报卷工作;负责配合营口市社保局开展园区企业劳动力引进、培训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委会行政编制科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政府雇员招聘、分配、工资、保险;负责劳服公司管理工作;负责协助行政区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做好园区企业的劳动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十三、应急管理局

负责产业基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性检查,协调配合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助参与综合管理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委会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物价及反垄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

十五、营商环境局

负责对接协调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工作;拟订加强和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综合考评园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处理涉企服务投诉工作;负责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负责处理电子监察系统(包括12345、民兴网等)投诉工作。

十六、投资促进局

负责统筹协调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市投资促进局、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承接省市政府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制定招商规划、分解招商任务、进行招商信息采集及数据统计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及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十七、招商局

围绕“四大产业”、“三大先导优势产业”进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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