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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盘活烂尾楼盘改作廉租公寓的建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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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永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烂尾楼盘改作廉租公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管委会的努力下,园区的“烂尾楼”已相继解决,目前处于“烂尾”楼盘有国宏·金御铭座项目、大光房地产河海丽湾项目、东部产业区生活配套项目、开元广场项目楼盘。经排查,所有“烂尾楼”项目产权和资产均属于个人所有,总占地面积33.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52万平方米,总资产价值规模估值11.35亿元,就目前而言,产业基地“烂尾楼”体量还是很大的、涉及的产权比较多、土地性质为商业或商住,如改作政府廉租公寓,需由管委会进行收购以及土地补偿,涉及金额较大,有的还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等情况无法解决,考虑到园区目前财力比较紧张,所以短期内无法实现由政府统一收回“改嫁”为廉租公寓。

根据2012年营口市政府推出的解决引进人才、异地来营就业的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相关政策,产业基地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 2018年制定《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营沿委发〔2018〕51号),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改善引进人才、异地来营就业的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目前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一处,小区位于新海大街南、广源路东,用地面积4.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69平方米,共2326套,实际使用900余套。

如果盘活现存“烂尾楼”项目,建议由市级层面给予统筹出台相关政策并回购设立为专家公寓。

当然存在于园区各个角落的“烂尾楼”,不仅是社会资源的浪费,对于整个城市景观也是一种破坏,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管委会也高度重视,为促进要素资源合理高效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产业基地也在积极推动项目盘活工作,结合实际,通过政策引导、司法协助、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原开发企业或接盘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处置项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沿海产业基地建设发展的关心、关注,我们将不遗余力的做好“烂尾楼”项目盘活工作,全面推进产业基地全面振兴,增强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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