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辽营沿委发〔2023〕8号:关于成立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房地产工作专班的通知【解读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2

【字号:

分享: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按照市委、市政府2023 年推进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动员大会会议要求,为全面落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促进房地产市场乎稳健康发展。根据9月15日召开的全省保交楼工作推进会议、市保交楼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及《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营口市房地产工作专班的通知》(营政发〔2023〕8号)文件内容,结合产业基地实际情况,拟成立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房地产工作专班。

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

副组长由四位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及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组成。

成员由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商务局局长、经济发展局局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营商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自然资源沿海分局局长、沿海税务局局长、民生派出所所长、营口河海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兼任。

三、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职责: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精准分析形势、精准把握特点、精准政策引导,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和烂尾楼盘活工作,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工作履行职责,承担保交楼和烂尾楼服务项目的局要承担各自服务职责。

四、保障措施

1.工作会议制度。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保交楼和烂尾楼盘活工作情况汇报。

2.协同推动制度。落实各项目服务局管理主体责任。

3.督查考核制度。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汇总、通报各项目服务局房地产工作进展情况。

解读单位:沿海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局

解读人:关传松

联系电话:3888149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