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工作在部门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六大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效防控廉政及其他风险,积极推进我委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保障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扬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徐燕文、贾成海、郭峰、王爽、李铭刚副主任担任。管委会内设机构各局局长为组成成员。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赵子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与委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和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部门设在审计局,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解读单位:沿海产业基地财政局
解读人:邹航
联系电话:388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