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相关部门、派驻机构、沿海集团、京诚建设:
为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迎检工作,现将《关于接受和配合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迎
检工作的方案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4年11月15日
关于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省级专项督察迎检工作的方案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方案》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2024年11月17日进驻我市,开展为期一周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启用区工作协调组
启用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沿海产业基地工作协调组,行使园区工作协调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改等相关工作。
组 长:李铭刚 产业基地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耿世鹏 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 宇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主任
孙 洋 产业基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许守杰 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吕井辉 沿海集团副总经理
王 磊 京诚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民生派出所、新民派出所、沿海派出所、新海派出所、交警大队、财政局、规划建设管理局、营商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沿海大队、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分局、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沿海集团、京诚公司。
二、工作分工
为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协调组启用“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沿海产业基地工作协调组”公章,代表产业基地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协调调度园区相关部门及各派驻机构、沿海集团、京诚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一)综合联络组
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具体任务:协调落实与市工作协调组沟通联系、通知协调并陪同省督察组现场核查、走访问询、现场督办等活动,协调安排下沉督察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协调安排个别约见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公文核稿、文件收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组 长:李铭刚 产业基地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耿世鹏 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 宇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主任
王晓明 产业基地办公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分局、沿海集团、京诚公司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联络员:谯兴国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15841708857)
(二)材料资料组
负责各类材料的起草、报送及提供工作。具体任务: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动员讲话、主持词等有关文字材料起草及送审工作;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起草向市领导汇报的工作简报;按工作职责分工,提供省督察组调阅相关材料;完成督察组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组 长:王 宇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晓明 产业基地办公室主任
许守杰 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吕井辉 沿海集团副总经理
王 磊 京诚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财政局、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管理中心、沿海集团、京诚公司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联络员:胡晓晨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15141768861)
(三)后勤保障组
负责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督察组下沉工作期间工作驻地、办公场所、食宿安排和餐饮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会议室、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做好与会人员的医疗保障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组 长:王晓明 产业基地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 宇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办公室、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联络员:高婷婷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15941765089)
(四)安全保障组
负责做好省环保督察组下沉工作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省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警卫、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做好督察期间全区突发性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保持社会稳定。
组 长:白 磊 沿海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杜 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主任
耿世鹏 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 宇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自贸区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联络员:刘志辉 产业基地环保管理中心(18340619476)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坚持协调组组长负总责,具体负责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期间协调、调度,落实迎检具体工作任务;各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建立畅通的联动工作机制。委内相关部门、派驻机构、沿海集团、京诚公司指定1名联络员,配合督察期间落实具体工作;联络员姓名、电话等信息立即报至环保管理中心,电话:3888501。
(三)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工作协调组组长报告,重要事项要及时向组长报告。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切实做好督察期间的食宿、安保、交通等保障工作,切实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和突发性事件防控应对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档案,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介发表、讨论、传播督察内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工作,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控制车辆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