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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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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成立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二、主要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其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研究和解决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组织调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承担园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园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及监测系统;完成园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成员: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管理中心、企业服务局、财政局、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应急指挥部下设,事件侦查组、应急处理组、环境监测组、信息发布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安全警戒组以及物资保障组。

园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依托营口市专家库内相关行业应急专家,主要职责为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三、综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园区内各部门依照此通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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