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修订版)》的通知
委内各部门、自然资源沿海分局、产业基 地生态环境分局:
为推动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规范招商程序,提高项目质量,加快项目落地,现将《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自通知印发日起施行,原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5年3月12日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
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修订版)
为推动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规范招商程序,提高项目质量,加快项目落地,特制定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项目联合评估工作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园区项目服务提质增效,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活力,促进园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1、风险效益评估--招商服务局
对项目投资方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资本结构、资金实力、资信情况、经营业绩、股权结构、管理团队、合作模式、投资规模、投资时限、投入产出强度、对地方经济拉动、产业聚集作用等进行评估。
2、产业政策评估--经济发展局
对新建项目的产业政策、产业方向、能耗指标、“禁限控”等内容进行审核,要求达到产业基地规定的标准。
3、技改扩能评估--企业服务局
对技改项目的产业政策、产业方向、产能指标等内容进行审核,要求达到产业基地规定的标准。
4、规划建设评估--规划建设管理局
对项目规划选址与布局提出意见,并对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提出要求。
5、土地利用评估--自然资源沿海分局
对项目的初选土地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产业基地规定的标准。
6、安全生产评估--应急管理局
对项目的安全准入、安全生产等事项进行审核,是否达到国家、省(市)及产业基地规定的标准、“禁限控”等对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内容提出入园意见和管控要求。
7、环境影响评估--环保管理中心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等事项进行审核,是否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禁限控”等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规划提出意见,对项目选址和环境监管相关内容提出入园意见和管控要求。
三、评估项目范围
拟在产业基地东部冶金化工重装备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及其他形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化工类项目,及利用原有场地改建、扩建化工类项目(技术升级类不包含在内)。
四、项目评估程序
(一)项目提报
采用项目信息收集机制,由招商服务部门向投资主体收集汇总项目基本情况相关材料。
(二)项目论证
招商服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市场需求(包括对项目市场需求、行业发展方向、未来前景等方面进行论证)、技术可行性、合规性(包括原料、工艺流程、能耗、主要设备、设施、配套设施、技术先进性及合规性等)、经济社会效益(包括落地时限,土地费用、工程造价、建设期融资费用、流动资金等各项占比,资金来源,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就业拉动等)、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安全准入、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初步论证,形成《项目论证报告》,《项目论证报告》中应声明该项目未触及国家招商引资红线底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未作出超出地方能力的承诺。论证报告报联合评估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项目联合评估
各招商服务部门将本部门预评估完成的《项目论证报告》上传数字化平台,经发、企服、规划、自然资源、环保、应急等部门在线同步审核项目关键要素,各评估部门提出需进一步评估的,由商务局牵头组织召开项目联合评估会议,并由提出进一步评估部门在相关领域专家库中随机邀请两位以上专家(为专家形成的意见公平公正具有代表性,专家选取应采取避嫌原则)对项目入区进行评估和提出明确意见,最终形成联合评估会议纪要。其中:
1、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经在线评估通过后签订协议;
2、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经在线评估后按照《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级报备机制(试行)》流程执行。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由商务局统一存档管理。对需补充再审项目,补充调查和二次评估需在首次评估后1个月内完成。
六、联合评估要求
(一)招商服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是工作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牵头、谁负责”原则,确保决策科学、协调到位。
(二)各职能部门在联审过程中应实现协同联动,实行并联审核。
(三)项目联审邀请专家费用由专家开具咨询发票后交由邀请部门报商务局统付。
附件:项目论证报告(范本)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1
项目论证报告(范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市场需求论证
对项目基本情况、市场需求、行业发展方向、未来前景等方面进行论证。
二、技术可行性、合规性论证
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合规性进行论证。
三、经济社会效益论证
对项目落地时限、投资构成(土地费用、工程造价、建设期融资费用、流动资金等各项占比)及资金来源、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就业拉动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论证。
四、环境风险论证
对项目环境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进行论证。
五、安全生产论证
对项目的安全准入、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论证。
六、合规性承诺
该项目未触及国家招商引资红线底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未作出超出地方能力的承诺,特此声明。
招商服务部门论证意见:
经济发展局论证意见:
企业服务局论证意见:
规划建设管理局论证意见:
自然资源沿海分局论证意见:
应急管理局论证意见:
环保管理中心论证意见: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XX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