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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营沿委发〔2025〕9号 联合清理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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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联合清理非法侵占国有土地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委内各部门、各辖区派出所、产业基地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沿海分局、沿海集团:

为了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现将《联合清理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自通知印发日起施行。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5年4月17日

 

 

联合清理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高标准、高质量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和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按照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工作部署,各部门协调联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1. 依法全面清查并整治非法侵占国有土地(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土地行及产业基地辖区内国有空闲地),恢复土地合法用途。

2. 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杜绝新增侵占行为。

3. 强化法律震慑,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国有资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1. 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德新 产业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刘  伟 沿海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李铭刚  产业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姚  勇 沿海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许守杰 自然资源局西市分局局长

原  鹏 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方远 产业基地人社局局长

胡  凯 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景钢 民生派出所

白  磊 沿海派出所

金  冶 新民派出所

贾皓平 新海派出所

燕会英 沿海集团经营管理部

- 成员单位:管委会办公室、沿海集团、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局、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民生派出所、沿海派出所、新民派出所、法律顾问、宣传部门、信访部门等。  

- 职责:统筹协调行动,研究重大事项,监督执行进度。

2. 联合工作组

由各单位抽调骨干组建专项工作组,负责现场调查、执法、政策解释及应急处置。

三、职责分工

1. 管委会

- 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组织联席会议;   

- 督办重点案件,协调跨区域问题。

2. 沿海集团

- 确定侵占范围,提供产权证明;

- 发布《限期整改通告》;

- 提供行动经费及后勤保障。

3. 综合执法局

- 牵头开展现场执法,依法拆除违建、清理侵占物品;  

- 固定违法证据,制作执法文书。

4. 自然资源局

- 提供国有土地权属证明等资料;  

- 协助界定侵占范围,出具专业认定意见。

5. 规划建设局

- 提供规划图纸等资料;

- 协助界定侵占范围,出具专业认定意见。

6. 辖区派出所  

- 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依法处置暴力抗法行为;  

- 配合排查侵占责任人信息及社会关系。

7. 其他部门  

- 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确保程序合法;  

- 宣传部门:发布通告,营造舆论氛围;  

- 信访部门:化解矛盾,预防群体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摸排(4月7日-4月11日)

1. 沿海集团联合产业基地自然资源局梳理国有土地台账,标注疑似侵占区域;  

2. 综合执法局联合辖区负责派出所实地核查,建立问题清单;  

3. 无人机航拍、卫星影像比对固定证据。

(二)宣传动员(4月14日-4月18日)

1. 发布《限期整改通告》,明确法律责任及整改期限;  

2. 通过媒体、社区公告、入户宣传等方式扩大覆盖;  

3. 约谈重点责任人,督促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4月21日-4月30日)

1. 分片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清理拒不整改的侵占行为;  

2. 对涉黑涉恶、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 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四)长效监管(长期)

1. 沿海集团建立动态巡查机制;  

2. 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监督;  

3. 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典型案例。

五、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实行“一案一专班”,明确责任到人。  

2. 法律保障:各执法部门及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程序合法。  

3. 应急保障:制定突发事件预案,配备医疗、消防等应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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