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营沿委发〔2025〕12号
关于印发《沿海产业基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内各部门、各派驻机构:
为有效推进沿海产业基地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沿海产业基地相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在全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沿海产业基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5月29日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沿海产业基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厨娘中餐小馆“4·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在全辖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专项推动、督查驱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到底到边、见事见人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力求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法定责任全面落实,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群防群治格局持续完善,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责任大落实: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
以构建监管专班为着力点,以明确每个单位、每个场所的监管主体为落脚点,实现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
1.压实各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牵头制定主管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并推动落实。消防大队、公安、住建局和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加强审批把关、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风险自知、隐患自查、问题自改”的工作机制。
2.建立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各部门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推动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3.明确牵头责任。明确消防大队、公安、住建局为专业监管的牵头单位,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位领导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4.构建监管专班。发挥网格化作用,构建监管专班,明确每个点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细化各部门具体职责,形成合力。
行业监管部门:
1.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园区除房地产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2.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应急管理局负责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内容,纳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督导重要事项。
4.营商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5.交警大队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查处公路或城市道路内违章停放车辆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行为。
6.综合执法局配合交警清理消防通道,同时加强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增建方面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设置行为依法查处。
专业监管部门:
1.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
2.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街道办事处负责“九小场所”下限以下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支持保障部门:
1、经济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2.规划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3.财政金融国资局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二)隐患大排查:实施全覆盖隐患起底排查
组织对各类场所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清查各类火灾隐患和突出风险,建立隐患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确保隐患清仓见底。
1.明确重点排查范围。组织对各类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九小场所”、餐饮夜市、娱乐场所、演出场馆、高层住宅、大型商超、沿街商铺、仓储物流、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建筑工地民工宿舍、化工园区等重点场所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2.查清主要致灾要素。明确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重点,特别是违规动火、电线私拉乱接、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排查重点内容。
3.实施全流程清单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任务、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复查验收“四个清单”,实现“排查、整改、销号”全流程清单化管理。
4.加强隐患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突出火灾风险,由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5.加强专业化技术支撑。分级分类建立消防安全专家库,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专家指导服务,对高风险点位实行专家驻点指导。
(三)问题大整治:推进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集中整治“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多业态场所、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等领域突出问题,有效压减隐患存量、坚决遏制隐患增量。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健全管控机制,着力破解“能力低、管理弱、违规多”等短板弱项。
1、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联合会商,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2.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建立“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智能监测”监管网络,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建立消防安全正负面清单。探索在各类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正面和负面清单,标明“必须做”和“不能做”的具体行为,重点解决现场人员“不会做”的问题。
(四)“生命通道”大畅通:根治堵塞消防通道问题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解决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周围敷设可燃性材料,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1.组织全面排查。要组织相关部门,督促社会单位,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全面发动单位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2.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3.深化防消联勤。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协调社会单位配合消防救援站做好相关工作。
(五)能力大培训:全方位提高消防能力
提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政策理论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三类人员密集场所和宾馆饭店、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风险识别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快递从业者三类从业人员防范工作意识和自身能力素质。
1.加强对党政领导的培训。各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2.加强对行业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集中轮训,提升督导检查能力。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结合不同岗位员工特点,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培训。组织对社区、物业单位、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快递等6类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重点人群消防“四个能力”。
(六)社会大宣传: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构建“政府统筹主导、部门协同联动、媒体深度融合、公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重点人群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双提升”,培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安全氛围,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分类明确宣传重点,采取“敲门行动”等方式,推动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
2.实现媒体矩阵联动。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推送消防安全知识,覆盖各类年龄段用户,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宣传。
3.加强警示教育。开展真实火灾案例剖析,制作播放有震撼力的高质量警示教育片,鼓励公众举报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4.加强消防知识科普。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普及,做好消防科普基地建设及开放工作,举办体验活动,加强公众参与。
(七)预案大演练:提升实战化处置水平
通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专项演练,补齐各类应急预案内容不全面、责任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更新不及时等现实短板,解决消防演练组织不周密、程序不严谨、过程不细致、总结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提高现有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单位和个人的疏散逃生与火灾处置能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制定政府、部门、社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升依案应急、依案决策和依案指挥能力。
2.提升演练的参与度。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针对各类单位场所、不同类型群体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技能。
3.提升演练的实效性。聚焦实战场景,模拟真实险情,开展“拉动式、检验式、教学式”演练,加强总结评估和复盘总结,不断提升演练质量。
(七)基础大夯实:筑牢现代化防控根基
瞄准消防站、消防人员、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数字消防等五大领域,以《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为主要依据,以政府年度预算执行为支撑,招录一批消防员、立项一批消防装备采购计划、规划一批消防水源和消防站建设项目,有效解决全市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等难题,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1、消防救援站。按照《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年底前,沿海产业基地完成能源化工区营钢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
2.消防水源。沿海产业基地建成2个消防水鹤。
3.简易喷淋和烟感报警。结合国债项目、“民生工程”,积极推广在没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的老旧住宅、商业网点,安装简易喷淋和烟感报警,着力提升建筑“本质安全”。
4.增配灭火救援功能消防车。从现在起至“十五五”期间,对沿海产业基地超期服役的4辆消防车进行有计划地更新配备。
5.增配消防装备器材。年内完成采购器材429件套、灭火药剂13吨。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5月15日之前)。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全员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31日前)。各有关部门建立调度机制,强化现场检查,大力督导推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8月5日前)。各有关部门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复盘,评估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刘德新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协调联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应急管理局及消防大队集中力量、专班运行。主要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督导检查、调查研究等,定期向管委会专报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开展情况,7月31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附件:1.园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园区消防安全责任大落实行动方案
3.园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
4.园区消防安全问题大整治行动方案
5.园区消防“生命通道”大畅通行动方案
6.园区消防安全能力大培训行动方案
7.园区消防安全社会大宣传行动方案
8.园区消防安全基础大夯实工作方案
9.园区消防安全预案大演练行动方案
10.园区推进的八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方案清单
11.园区重点示范任务清单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印发
附件1:
园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德新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遵程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李铭刚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田柏峰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李冠方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王晓明 党政综合工作部部长
蔡雪飞 经济改革发展局局长
王祉霖 企业服务局局长
原 鹏 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迟维毅 财政金融国资局局长
彭 飞 商务局局长
刘月洋 营商环境局局长
张方远 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井刚 民生派出所所长
白 磊 沿海派出所所长
胡 凯 综合执法局长
马 骥 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主任:牛渤文 应急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唐兴茂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附件2:
园区消防安全责任大落实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消防安全责任大落实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消防安全责任“突出问题”“争议领域”“空白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抓实行业管理责任、明晰专业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责贯通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最终实现每个领导都有责任清单,每个企业都有正负面清单。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清单
行业监管部门:
1. 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园区除房地产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2.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严格依法实施有关行政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
4.营商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5.交警大队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查处公路或城市道路内违章停放车辆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行为。
6.综合执法局配合交警清理消防通道,同时加强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增建方面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设置行为依法查处。
专业监管部门:
1.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
2.公安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及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管理。
3.街道负责“九小场所”下限以下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消防工作支持保障部门清单
1、经济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2.规划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3.财政金融国资局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三)明确新兴领域监管主体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职责不明确的,无人牵头负责的“空白领域”,由属地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解决监管落空的问题。
(四)解决小微场所自身管理跟不上问题。针对小微场所消防设施薄弱、管理能力欠缺、日常监督鲜有人问津的现状,政府要强化该类场所的群防群治工作,在街道层面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统筹用好应急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建立健全小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联防联保机制。
三、建立管理对象全面清仓起底机制
(一)明确社会单位监管主体。由属地街道组织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等部门全面排查实际存在的社会单位,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原则,实现每个消防单位的责任主体,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
(二)明确监管牵头部门。对已清仓起底的管理对象,按照“主体清单、部门清单、保障部门清单”中的监管职责,确定社会单位的监管主体。
(三)形成社会单位监管责任闭环。由监管主体牵头压实党政领导、行业管理、专业监管、企业主体等“四方责任”,建立工作职责清单,推动照单履职尽责。
附件3:
园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消防隐患大排查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组织对各类场所开展集中隐患排查行动,重点聚焦“九小场所”、沿街商铺、餐饮夜市、老旧建筑、娱乐场所、演出场馆、大型商超、仓储物流、文博单位等九类重点场所和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清查各类火灾隐患和突出风险建立隐患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确保隐患清仓见底,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排查范围
1.沿街商铺、露天市场、餐饮夜市、地下空间、老旧住宅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多业态场所等涉及民生的场所。
2.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洗浴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4.公共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体育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文博单位、宗教场所。
5.医疗机构。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疗养院等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
6.教培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教育机构,以及面对中小学的校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机构。
7.仓储物流场所。货物的储存、保管、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流通加工等系列物流活动的场所和批发、零售、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场所。
8.易燃易爆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销售场所,加油站、加气站。
9.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食品加工等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劳动力的相关企业。
公安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小型学校或者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和有物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小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社区负责对无物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小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问题整改。
规划建设部门会同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园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安检手续办理专项治理工作。
(二)排查内容
1.全类别排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或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职不力;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消防培训演练。
(2)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缺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器材配备不足、损坏或失效。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具;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动火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未落实防护措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5)易燃可燃材料使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冷库、建筑保温等部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6)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未按照规定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演练;员工不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掌握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
2.分类别排查内容
(1)沿街商铺、餐饮夜市、露天市场、地下空间:临时性建筑耐火等级低,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可燃夹芯彩钢板;占道经营,消防车通道不畅;违规使用和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生活可燃垃圾清理不及时,沿街堆放可燃货物等增加火灾负荷。
(2)老旧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楼梯、走道堆放杂物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3)养老机构:老人居室违规吸烟、使用蜡烛、蚊香、明火取暖;未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夜间重点时段等,制定专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夜间巡查;未配备轮椅、担架、自救呼吸器、疏散斜坡等设施设备;失能老人居住场所布局不合理,未按照规定设置避难间;未将失能老人的居室调整到首层便于逃生疏散的区域,确需安置在其他楼层时未按照要求设置电梯、无障碍通道等辅助疏散设施。
(4)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疏散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厨房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客房内使用大功率加热设备,私拉电线为手机、充电宝等充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厨房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厨房内排油烟罩及管道未落实每季度清洗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使用燃气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未设置专用气瓶间。
(5)商场市场: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封闭或占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作为外墙保温和装修、装饰材料;举办大型室内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儿童活动场所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和四层及以上楼层;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6)洗浴场所:潮湿环境的电气线路未进行有效保护;桑拿、汗蒸等部位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加热汗蒸房应设置未设置独立配电箱,配电箱及照明开关等未设置在汗蒸房外,配电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休息区、包房内人员卧床吸烟等动态隐患问题。
(7)公共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体育场馆:场所违规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冷焰火;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后,未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违规大量存放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密室逃脱类场所未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等安全防范措施。
(8)文博单位、宗教场所:文物建筑焚香、觐香、油灯、烛火区周边堆放杂物,与其他可燃物或区域未做有效分隔,无专人看管;在非指定安全区域内烧纸、焚香、使用燃灯等,使用电子香烛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博物馆藏品技术区、业务与研究用房中修复、实验、展品展具制作与维修等环节设置的明火设施管理不到位。展品、藏品、商品在布展、撤展、存放、搬运时使用的箱、柜、架、盒及包装、填充所使用的纸张、棉花、木丝等可燃物未及时清理。宗教场所悬挂的绸缎、经幡、伞盖、帐幔等未经防火阻燃处理。
(9)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用电不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应急预案不完善,医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足,未落实夜间消防安全管理和对行动不便人员疏散管理要求,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等问题。
(10)教育培训机构:宿舍、食堂等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上锁;实验室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
(11)仓储物流场所:违规存储、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货物超量储存、无序堆放,违反“五距”要求,占用消防通道;员工违规吸烟、使用明火作业。
(12)多业态场所:不同业态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各业态经营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未进行统一管理。消防设施系统复杂,维护管理不到位;擅自改变商铺布局,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
(13)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部分场所违规住人,居住场所未与经营场所进行完全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14)易燃易爆单位: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不严格,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线;消防设施故障;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失效;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生产、储存、装卸等区域划分不明确,或相互之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完备、措施不落实。
(15)劳动密集场所及类型: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员工不能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能,存在生产存储居住三合一问题。
(三)排查方式
1.发动单位自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辨识,有针对性采取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演变为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
2.实施属地排查。要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摸清本辖区单位、场所基本情况,特别是涉及的“九小场所”,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四个清单”。
3.开展部门检查。各行业部门、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责任清单,采取联合检查、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部门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对于餐饮夜市、露天市场、多业态场所,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底数清、隐患明,根据监管职责也要建立和完善“四个清单”。
4.实施全流程清单管理。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检查”三类隐患问题台账,完善“四个清单”,实现“排查、整改、销号”全流程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5.加强隐患跟踪督办。各社区、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专题调度,推动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对一般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管委会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必要时由上一级政府提级督办,协调多方力量,强力推动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6.加强专业化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园区消防安全专家库,组建专家团队开展会诊式专题研究会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专家指导服务,及时解决本行业领域涉及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领域全覆盖。各社区、各部门要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按照部门的监管责任分工,确保辖区内各类场所、建筑明确排查责任部门,建立排查责任清单,确保不留死角,不漏单位、场所,实现全领域全覆盖,社会面火灾隐患清仓见底。
(二)提高工作质效。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大排查行动,深入落实各项举措,用足用好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专家检查等方式方法,综合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推动检查质效提升,真正有效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高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三)开展隐患曝光。各社区、各部门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高风险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还可以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4:
园区消防安全问题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消防安全问题大整治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多业态场所、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等领域突出问题,有效压减隐患存量、坚决遏制隐患增量。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健全管控机制,着力破解“能力低、管理弱、违规多”等短板弱项。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整治“九小场所”、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公安派出所、社区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聚焦“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安全管理缺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低;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消防设施停用、损坏;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重点管理部位,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清除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二)集中整治多业态场所消防管理职责不明晰问题。针对多业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推诿扯皮;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防火分隔设施损坏拆除等问题。管委会牵头协调各方明确统一管理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开展统一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三)集中整治保温材料管理缺失问题。针对老旧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和脱落修复不及时;建筑周边堆放可燃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致使火灾风险居高不下等问题,市场、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严把保温材料的产品质量、生产销售、建设施工等源头环节,督促建筑管理单位或产权所有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外墙保温系统进行周期性常态化自检自查,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修复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与充电设施配建比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飞线充电难以杜绝;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假冒伪劣蓄电池屡禁不止,打处力度不够等问题。规划建设部门要着力解决设施不足问题,增加充电设施的供给,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严查非法改装和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从源头上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水平。
(五)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问题。针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证动火、违规动火屡禁不止;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纳入政府部门监管和备案管理,部门协同查处合力不足,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消防、应急、规划等相关行业部门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强化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动火作业管理,建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制度和动火作业联动执法机制,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加大执法力度。
(六)集中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的问题。针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设施年度检测率低、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低;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等问题,规划等部门要督促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巡查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对于一时难以维修的,要制定改造计划,做到“资金、措施、时限、人员”四落实,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七)集中整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问题。针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认证检验环节的监管有所“滑坡”,假冒伪劣的灭火器、防火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与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消防产品在市场大量流通的问题。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生产企业、互联网销售平台、认证检验机构等领域的监管,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向制假售假的源头延伸,形成部门整治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建立隐患抄报、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有效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推动行业部门规范化、体系化、制度化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智能监测”监管网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针对久拖不决的消防隐患问题要用足执法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消防安全正负面清单。探索在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正面和负面清单,依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标明“必须做”和“不能做”的具体行为,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重点解决现场人员“不会做”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5:
园区消防“生命通道”大畅通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消防“生命通道”大畅通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解决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周围敷设可燃性材料,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清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周围敷设的可燃性材料。消防、公安派出所、社区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对列管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周围的装修材料和装饰物,采用可燃性材料的,要坚决清除。
(二)集中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堵塞、封闭等问题。消防、公安派出所、社区发动居(村)民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楼长等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集中拆除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公安派出所、社区分别牵头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单位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于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集中施划单位和住宅区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公安派出所、社区组织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
(五)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障碍物等问题。公安派出所、社区组织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清理完毕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
(六)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久拖不改等问题。消防、公安派出所、社区每周至少联合开展1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对于违法车主或驾驶人,依法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三、工作要求
1.明确管理主体。管委会定期发布消防列管单位名单,明确消防、公安派出所、社区监管范围,持续推动商务、公安、规划等相关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消防“生命通道”大畅通工作。
2.加强科技赋能。管委会推广安装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视频监测提醒报警装置,在部分区域设置智能识别装置,第一时间将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的信息向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推送。公安、消防等部门可以通过装置开展远程执法,提高工作质效。
3.严格督导问效。管委会将“生命通道”大畅通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于推进“生命通道”大畅通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6:
园区消防安全能力大培训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消防安全能力大培训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政策理论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三类人员密集场所和宾馆饭店、洗浴、歌厅三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风险识别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快递从业者三类从业人员防范工作意识和自身能力素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办学施教质效。
二、工作任务
(一)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1次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党委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开展1次党校主题研讨活动,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标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治理策略;开展1次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研读,主要针对近年来重特大火灾,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开展。
(二)养老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三类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洗浴、歌厅三类公众聚集场所全员培训。通过开设消防师资力量培训班、自学和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累计学时等多种方式,分类部署实施。特别是针对发生过火灾的单位,培训时长加倍。重点突出培训各类场所整治标准、电气火灾防控要点、燃气安全使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消防安全自检自查、隐患整改等主体责任;应急处置实训,包含火灾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初起火灾扑救、特殊情况下人员疏散组织等。
(三)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快递从业者三类从业人员培训。对社区工作者,重点培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标准,宣传教育方法等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重点培训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对快递从业者,重点培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相关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其行动范围广、反应速度快特点,重点培训初期火灾扑救及疏散救人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党政机关、行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培训覆盖到位、责任压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分级分类推进,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差异化课程,避免“一刀切”。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签到、考核、反馈全流程管理,确保培训不走过场。
(三)强化培训实效,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总结大培训工作亮点,深入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每月报送工作情况,重点突出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同时反映存在问题,确保经验及时总结、问题及时解决、成效及时显现。
附件7:
园区消防安全大宣传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关于大宣传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统筹主导、部门协同联动、媒体深度融合、公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重点人群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双提升”,培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安全氛围,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1.消防宣传进企业(规划、商务、营商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①组织全体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必须要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②做好企业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加强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
2.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①建立由社区消防工作负责人主导,社区民警、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楼长参与的消防宣传工作队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灭火疏散演练,提升社区居民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组织社区居民到消防救援站参观学习。
②组织社区内医疗机构、福利院、养老托管机构等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并为从业人员和有行为能力的人员讲授“一懂三会”知识。
4.消防宣传进学校(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①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应急避险教育、课堂教学以及教职员工培训内容。
②组织师生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开展一次校园消防隐患排查、灭火实操、疏散演练和消防队站体验。
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对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测试。
5.消防宣传进家庭(社区、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①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定期走进家庭宣讲消防安全,教育群众自觉维护小区楼道、消防车通道畅通。
②针对“老幼病残独”等特殊群体,发动楼长、志愿者、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群体“敲门入户”帮助查改火灾隐患,联合开展“三清三关”。
③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消防安全家庭”争创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评比表彰一批“消防安全好家庭”。
(二)全媒体融合宣传
宣传部门要指导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各级融媒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消防专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密集刊发消防安全常识和公益广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电影院、户外LED电子屏、公交显示屏、出租车顶灯等终端媒介平台,循环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矩阵。
1.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平台开设消防专栏,发布针对性消防宣传内容,应急和消防新媒体矩阵每日推送安全科普常识;区媒体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平台要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发布安全提示、消防宣传专题片等每周不少于1次;全区所有电影院线影片开播前必须播放消防安全提示、疏散逃生、火灾自救等内容。
2.户外媒介。综合执法部门要协调户外大屏、LED电子屏、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媒介,密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常识科普等,确保视频终端每30分钟循环播放。
3.集中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托安全生产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通过媒体宣传、逃生演练、警示教育等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警示教育宣传
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震慑相结合,既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树立行业标杆,又要深入剖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
1.树立标杆示范,强化正向引导。园区主流媒体要利用全渠道资源集中播放省消防救援总队专题片《全民消防:100种炽热守护》,弘扬各行各业消防安全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每周至少1期。
2.深化以案为鉴,突出警示震慑。由应急、消防救援部门牵头,收集整理近年来典型火灾案例、安全生产相关案例素材,5月底前制作一批警示教育片,确保所选案例要有典型性、教育性、可传播性。
(四)多维阵地联动宣传
1.队站开放。消防救援队站和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全部对外开放,完善升级宣传科普功能,增设灭火体验、自防自救、咨询答疑、教育培训、器材装备、防灾减灾等相关设施设备,打造成集教育、培训、学习、考试等于一体的消防科普阵地,满足民众安全知识和体验需求。
2.流动宣传。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所有消防宣传车辆上街开展巡游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发区的宣传覆盖,通过播放视频、互动答疑等方式深入普及日常用火规范、火灾预防措施和紧急避险方法等实用知识。
(五)消防安全隐患曝光
各有关部门要开设曝光专栏,5、6、7月每月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和违法行为,并进行后续跟踪报道,对拒不整改的进行二次曝光,利用舆论压力倒逼问题整改,形成强大震慑。要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六)强化舆情监控
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舆情事件研究和沟通协调,完善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发现负面舆情立即处置,对本辖区舆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遇有舆情及时应对,针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发声、化解、疏导,防止涉消舆情蔓延和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宣传是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二)保障经费投入。管委会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纳入
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消防宣传车辆采购、消防救援队站配备科普
设施设备、宣传资料制作、培训师资聘请等费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并固化为长效机制。
附件8:
园区消防安全基础大夯实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消防安全基础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消防站、消防人员、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数字消防等五大领域,以《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为主要依据,以政府年度预算执行为支撑,招录一批消防员、立项一批消防装备采购计划、规划一批消防水源和消防站建设项目,有效解决园区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等难题,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消防公共设施建设
简易喷淋和烟感报警。各单位结合国债项目、“民生工程”,积极推广在没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的老旧住宅、商业网点,安装简易喷淋和烟感报警,着力提升建筑“本质安全”。
(二)强化隐患源头管控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规划部门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依法依规执业。
2.信息共享互通。规划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在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申报验收备案和完成备案抽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有关的资料共享给公安、消防救援部门。
(三)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探索搭建消防数据平台。在省、市消防部门搭建消防数据平台后,消防部门整合公安、住建、民政、交通等部门数据,探索建立园区消防数据平台,实现灾前精准防范、灾中高效调度、灾后溯源问责的全程“一网统管”,有效解决灾情辅助决策研判智能化手段不足、事后责任追溯缺少支持等突出问题。
附件9:
园区消防安全预案大演练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预案大演练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专项演练,补齐各类应急预案内容不全面、责任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更新不及时等现实短板,解决消防演练组织不周密、程序不严谨、过程不细致、总结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提高现有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单位和个人的疏散逃生与火灾处置能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1.明确预案修订范围
①管委会组织修订本级火灾事故总体应急预案,优化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分级、各部门工作职责、配合协作机制等内容,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6月底前,管委会将火灾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全部修订一遍。
②各行业部门负责修订典型火灾事故专项预案,针对本行业部门常见火灾特点、救援和逃生难点,分类细化应对措施,提高类型火灾事故处置的专业性、针对性。6月底前,各行业部门修订完成本行业典型火灾事故专项预案。
③消防救援队伍及各行业部门指导社会单位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疏散逃生方式、火灾初期处置、相关器材保障等内容,使单位和个人掌握人员疏散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等基本能力。6月中旬前,园区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修订率实现100%。
2.细化预案修订内容
①健全组织体系。各类预案应成立组织机构,设置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组牵头负责人或责任单位,统一工作流程、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要求,确保在统一的组织下有序行动。
②优化分级分类。火灾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典型火灾事故专项预案应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阶段,细化分级设置标准,分别明确处置力量编成、人员到场时间、具体工作任务等要求,提高预案的精准化程度。
③落实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自身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岗位替补机制,当主要负责人或关键岗位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职时,能够迅速安排替补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④明确疏散方式。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疏散通道不畅等特殊情况,制定高效的疏散措施,设计专门的疏散路线,安排专人疏散引导,并配备轮椅、担架、逃生绳等辅助器材,确保特殊人群能够安全撤离。
3.加强预案检查管理
①加强预案定期检查。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每季度对修订后的火灾应急预案开展自查,重点检查预案内容是否贴合实际、职责分工是否清晰、应急流程是否顺畅。定期组织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检查,通过交叉互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预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②加强预案动态更新。密切关注辖区和单位内消防设施设备更新、建筑布局变化、人员结构调整等情况,结合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以及最新的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调整。一旦发生重大变更,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预案的修订与报备,确保预案始终适应实际需求。
③加强预案信息共享。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依托政务网络或专业信息系统,及时共享发布、更新预案关键内容,如指挥体系、应急联络方式、物资储备分布等,便于各单位在应急处置时快速获取有效信息,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二)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1.明确演练任务
①开展园区消防大演练活动。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主题日活动安排,于6月中旬统一开展1次消防大演练活动,集中检验火灾事故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能力。
②加强救援队伍联合演练。消防救援队伍联合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志愿消防组织及社会救援力量,共同制定演练计划,6月底前共同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检验各救援力量联络接应、协同配合与综合救援能力。
③社会单位自主开展疏散演练。各社会单位结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修订情况,6月中旬前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训练人员疏散逃生的组织能力,同时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预案。
2.严格演练标准
①合理选择时间地点。演练时间应充分考虑不同场景下的实际需求,人员密集场所可选择在早晚高峰时段开展,检验应急疏散效率;工业企业结合生产班次,在交接班或设备运行高峰期模拟突发火情。地点选择需覆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园区等火灾高风险区域,且每次演练的具体场所应具有代表性,贴近真实火灾发生环境。提前对演练场地进行安全评估,排除无关干扰因素,保障演练安全有序进行。
②科学设置灾情发展。依据各单位、行业的火灾风险特点,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灾情场景。既模拟常见的电气火灾、燃气爆炸起火等类型,兼顾考虑火势蔓延、烟雾扩散、次生灾害(如建筑坍塌、有毒气体泄漏)等复杂情况,设定不同阶段的灾情发展态势。结合实际案例数据,科学设置火势蔓延速度、烟雾浓度变化等参数,全面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处置水平。
③灵活选取方式方法。针对大规模、长时间的救援需要,开展以“全流程、全要素”为主的实战演练,强化对演练各环节的熟悉;针对局部灾情或某个关键环节的运转、关键岗位作用的发挥,开展以局部性、专题性为主的实战演练,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专项训练。
3.规范演练程序
①做好练前准备。演练实施前,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布公告文件等形式,阐明演练目标、意义、内容和方法,对演练中承担报警、灭火、疏散、救援、保障等任务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②组织实施演练。演练过程要严肃认真,本着最难、最复杂、最不利情况设置灾情,按照既定任务和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做到真演真练,避免“练为看”;要通过采取突击拉动、夜间演练、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演练效果。
③落实总结评估。演练后要及时组织总结评估,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意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将本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熟悉预案情况、演练现实表现等进行量化,纳入个人工作考核评定内容,提高组织指挥、灭火救援、组织疏散逃生和火灾初期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将预案和演练作为日常消防安全重要工作之一,广泛发动社会单位、个体工商户、群防群治力量、物业服务企业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实操实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将预案大演练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纳入相关考核评比内容,推动工作成效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落实预案大演练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根据辖区火灾风险特点,足量储备消防器材、防护装备、破拆工具、应急照明等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补充;建立区域物资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单位间应急物资的统一调度和快速调配,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充足。
(三)确保工作效果。各部门要加强预案大演练工作全流程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预案职责,提高履职能力;要结合演练同步对固定消防设施、辖区消防水源开展实地测试,推动解决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低、消防街道和村消防水源空白、市政水源损坏、欠账率高、压力不足、流量不匹配等问题,提高消防设施建设水平。
附件10: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重点示范任务清单
一、5月上旬,召开全辖区动员会,共同学习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二、5月中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学习。
三、5月下旬,开展1次全辖区共读案例分析报告、共看警示教育宣传片活动。
四、6月初,举办1期提升7类重点人员〔社区(村)、物业单位、装修装饰施工单位、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快递从业人员〕消防能力师资培训班。
五、6月中旬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设置“消防主题日”开展1次集中消防演练活动。
六、7月初,举办1期消防安全主题研讨班。
七、7月下旬,开展1次全社会消防从业人员技能大比武。
附件11:
沿海产业基地正在推进的八类重点领域
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方案清单
序号 |
牵头部门 |
整治领域 |
开展情况 |
1 |
西市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
|
2 |
西市区文旅广电局 |
公共娱乐场所,各类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
联合整治方案正在制定中。 |
3 |
沿海产业基地商务局 |
宾馆饭店、餐饮洗浴等商贸场所。 |
联合整治方案正在制定中。 |
4 |
西市区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疗养院等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 |
|
5 |
西市区教育局 西市区人社局 西市区市场监管局 西市区文旅广电局 |
教培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教育机构,为学生提供住宿服务的学校、幼儿园,以及面对中小学的校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机构 |
联合整治方案正在制定中。 |
6 |
西市区交通运输局 西市区邮政管理局 西市区发展改革委 沿海产业基地商务局 |
仓储物流场所。货物的储存、保管、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流通加工等系列物流活动的场所和批发、零售、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场所 |
正在对接中。 |
7 |
民生派出所 沿海派出所 |
小型学校或者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 |
正在对接中。 |
8 |
沿海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局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安检手续办理专项治理 |
正在对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