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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海产业基地基层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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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海产业基地基层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委内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各派出所、滨海街道办事处下辖滨河、新湖、丽湖社区:

为有效推进沿海产业基地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工作,针对园区当前消防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有漏点、工作落实有盲点、执法链条有断点等现实问题,下一阶段工作中,各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要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海产业基地基层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5年6月3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海产业基地基层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厨娘中餐小馆“4·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在园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针对园区当前消防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有漏点、工作落实有盲点、执法链条有断点等现实问题,为进一步构建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精准高效的“新三级”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从制度层面对园区消防安全监管的界定标准、监管范围、监管职责予以明确,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明确监管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辽公通〔2023〕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监管,“九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管,除上述范围外的单位(场所)由单位(场所)所在社区负责监管,具体界定标准及监管单位名单一并下发。各社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场所)底册,对属于公安派出所监管范围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监管。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救援部门在梳理确认后纳入监管。每年3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及消防监管权限,完成列管单位调整、公示。同时,各行业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

二、依法落实监管职责

公安派出所、社区、行业部门要按照《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管主体清单》(附件 1)、《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管权限清单》(附件 2)和《沿海产业基地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内容》(附件 3)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法定职责。消防救援、公安派出所、社区应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同时要做好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消防监管的专业能力水平。

三、依法开展排查检查

公安派出所、社区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火灾危险性较高、消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社区应当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常态化开展排查检查,推动基层单位(场所)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单位(场所),公安派出所、社区要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及时梳理固定证据材料,移交消防救援部门,形成工作闭环。

 

附件:1.《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管主体清单》

2.《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管权限清单》

3.《沿海产业基地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内容》

4.《沿海产业基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5.《沿海产业基地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6.《沿海产业基地“九小场所”界定标准》

7.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督列管单位名单

8.  沿海产业基地“九小场所”单位名单

9.  沿海产业基地社区单位名单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印发

附件1: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管主体清单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辽公通〔2023〕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管职责,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监管主体清单如下:

一、分级监管范围

(一)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公安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单位及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检查;

(三)各社区:负责不属于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对象的单位,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区;

(四)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

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各行业部门、各社区要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管职责,在日常工作中,要专项或统筹开展消防监管工作,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火灾隐患,若发现未办理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并擅自施工或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需移交至规划建设部门予以处罚并办理相关消防手续。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的,需移交至消防救援部门予以处罚并办理相关消防安全检查许可证。若发现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需移交至所属的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专家指导开展,组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人员能力水平。

二、其他相关规定

(一)当上述规定出现监管主体冲突情况时,按照“部门监管优先”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当部门间监管主体冲突时,按照政府主导监管,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监管;

(二)监管对象为集多业态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综合楼、 工业园区等时,应按实际使用性质整体定性考虑确定监管主体。情况特殊的,可以按照本文规定以建筑为单位拆分确定监管主体,但公共部分不得拆分监管主体;

(三)消防监管主体在督促单位(场所)整改火灾隐患,单位(场所)拒不整改隐患时,应当向具有消防行政处罚职权的部门移交消防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或证据,要件应包括:

1.制式检查记录;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3.消防违法行为移交单。

对已接收符合证据条件的,具有消防行政处罚职权的部门经查证属实后,可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附件2: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管权限清单

 

一、消防救援大队

(一)法定职责

1.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

2.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4.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灭火救援和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6.调查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监管方式

1.“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

2.专项检查;

3.联合检查;

4.举报投诉核查;

5.火灾事故延伸调查。

(三)监管内容

1.建筑物或场所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处理权限

1.责令改正;

2.问题线索移送;

3.行政处罚;

4.行政强制;

5.刑事移交;

6.确立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二、公安派出所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本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制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对公安派出所界定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做好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对界定范围下限以下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

4.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5.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6.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

(二)监管方式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对举报投诉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

3.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4.派出所根据本辖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形势以及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应对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应对监督管理范围内的“九小场所”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对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九小场所”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工

作,或规划建设部门对“九小场所”进行的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抽查管理工作,派出所可以参与,并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

6.派出所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内的“九小场所”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或通过消防验收以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派出所应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或未通过消防验收以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派出所应及时通报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整改。

(三)监管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是否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情况;

5.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逃生障碍物,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6.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情况;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10.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时,除检查监管内容3至6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承接物业管理时,是否查验公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

(2)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进行维护管理情况;

(3)是否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规行为,对上述制止无效的违规行为,是否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4)消防档案建立情况,记载内容是否规范;

(5)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派出所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①拟定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情况;

②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安全风险情况;

③对动用明火作业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④每年对居住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

练情况。

11.派出所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时,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防火安全公约制定情况;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情况;

(5)建立志愿者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情况。

(四)处理权限

1.责令改正;

2.问题线索移送;

3.发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报同级人民政府。

三、各社区

(一)法定职责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

2.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协助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4.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二)监管方式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3.联合检查;

4.配合消防、公安部门举报投诉核查。

(三)监管内容

1.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是否经过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2.单位或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3.单位、场所、建筑物或居民住宅区管理主体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单位、场所或居民住宅区的管理主体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单位、场所、建筑物或居民住宅区管理主体管理区域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逃生障碍物,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6.单位、场所或居民住宅区管理主体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单位或场所中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

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8.单位或场所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单位或场所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10.居民住宅区管理主体是否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进行维护管理;

11.居民住宅区管理主体是否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规行为,对上述制止无效的违规行为,是否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2.居民住宅区管理主体的消防档案是否建立,记载内容是否规范;

13.构筑物、设备、设施或露天区域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四)处理权限

1.责令改正;

2.问题线索移送。

附件3:

沿海产业基地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内容

 

一、建立消防制度和管理体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消防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消防人员编制;

(三)负责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制作宣传资料,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二)负责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四)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四、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一)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三)在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

五、消防设施设备的采购和维护

(一)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消防设施设备采购计划,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二)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确保其符合要求;

(三)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与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接受监督检查,及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七、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一)定期记录和整理消防工作相关资料,包括消防检查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

(二)编制消防工作报表,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

存在的问题。

八、持续改进和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一)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消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二)关注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适时引进和应用,提升消防工作效率和效果。

 

 

 

 

 

 

 

 

 

 

 

 

 

 

 

 

 

 

 

 

 

 

 

 

 

 

 

 

附件4: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下列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

堂、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

(一)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经营可燃商品的室内市

场、商场(商店、超市、便利店);

(二)客房总数在50间以上或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

的宾馆(旅馆、农家乐、民宿等);

(三)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旅馆

和饭店的综合体等);

(四)座位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体育场;

(五)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等会议场所;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网吧为大于600平方

米)的下列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

(包括分时段演艺功能的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台球馆、旱冰场、美容院、SPA会馆、桑拿

浴室、足浴按摩场所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6、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七)剧本杀、密室逃脱、沉浸式演出等剧本娱乐经营场

所。

二、医院、养老机构和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一)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或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

的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等具备医疗性质的公共场所;

(二)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或住宿床位在20张以上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三)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且住宿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

方米的寄宿制学校、培训机构;

(四)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且住宿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

方米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

(五)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

园、校外培训机构;

(六)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全日制非寄宿制中、小

学。

三、国家机关: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一)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

(二)县级以上邮政、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一)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客运

车站和客运码头;

(二)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

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一)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公共图书馆;

(二)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

于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

(三)县级以上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四)县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一)发电厂(站)、5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二)具备电力调度功能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单位;

(三)功率大于30MW或容量大于3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

站。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

单位。

(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专用

仓库(堆场、储罐区);

(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以

及输送单位;

(三)营业性一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城市建

成区内的营业性二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

(四)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营

商店。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同一生产车间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服装、制鞋、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印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高等学校:

(一)国家级、省级、市级或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且具

有火灾危险性的科研单位;

(二)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科研实验室的科研单位、高等学

校。

十一、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当按照《消防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其场所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高层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除住宅外)、综

合楼、财贸金融楼、科研楼等高层公共建筑;

(二)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

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三)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它粮

库;

(四)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五)总储量在大于10000立方米的木材堆场经营单位;

(六)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仓库;

(七)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堆场;

(八)占地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的物流仓库;

(九)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多产权、多业态的公

共建筑;

(十一)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可燃物较多的摄影棚

(馆);

(十二)固定资产(建筑、设备等)登记价值超过5000万

元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加工企业;

(十三)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宗教场所;

(十四)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除宾馆、寄宿制学校、托儿

所、幼儿园以外的其他住宿场所。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

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一)含化成、老化、静置、定容等任一高风险工序的锂

电池生产、加工、组装单位;

(二)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锂电池存储库房。

十三、按照《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

定,符合上述标准的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1. “以上”、“大于”、“超过”含本数, “以下”、“小

于”、“不超过”均不含本数。

2.同一建筑内有多种业态组合的,凡任一单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整栋建筑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本标准由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附件5:

沿海产业基地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指导意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达到以下规模的,应确定为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体育场(馆)、会堂。

(一)座位数小于3000个的体育馆、体育场;

(二)座位数小于2000个的会堂等会议场所。

二、老年人照料设施。

住宿床位在20张以上,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三、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台、邮政、通信枢纽单位。

四、客运车站、码头。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小于30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五、生产、加工企业。

员工人数超过100人,且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生产、加工企业,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六、下列建筑或场所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

(一)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除外);

(二)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下非国家储备粮库,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三)总储量在500吨以下的棉库,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四)总储量小于10000立方米的木材堆场经营单位,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五)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可燃物品仓库,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六)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下的可燃物品堆场,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七)占地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的物流仓库,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八)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中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除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外),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九)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多产权、多业态的公共建筑,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十)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宗教场所,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十一)固定资产(建筑、设备等)登记价值小于5000万元的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加工企业,具体规模由各地确定。

注:

1、“以上”“大于”“超过”含本数,“以下”“小于”“不超过”均不含本数。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的界定标准,详见《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具体规定。

3、本标准由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附件6:

沿海产业基地“九小场所”界定标准

(参照西市区“九小场所”界定标准)

(一)小型学校或者幼儿园:建筑面积3000-5000平方米的全日制非寄宿制中、小学;建筑面积大于250平方米且小于 2000平方米的非寄宿制幼儿园;

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寄宿制学校;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寄宿制幼儿园;

单位建筑面积大于250平方米且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型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大于250平方米小于2000平方米且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

(三)小商店:建筑面积大于150平方米且小于1000平方米的室内市场、商场、商店、超市、便利店。

(四)小餐饮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50平方米且小于1000平方米的饭店、餐厅、酒店。

(五)小旅馆:客房总数在50间以下且建筑面积大于250平方米,小于1500平方米的宾馆、旅店及其他住宿服务场所(含农家院、民宿)。

(六)小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意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录像厅、放映厅、棋牌室、台球馆、游艺厅。

(七)小网吧: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意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的网吧、网咖。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意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平方米的洗浴(含桑拿浴、足浴场所)、SPA馆、美容院。

(九)小生产和加工企业:建筑面积大于25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大于350平方米)小于300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且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易燃易爆企业以外的其他生产加工企业。

 

 

 

附件7:

沿海产业基地消防监督列管单位名单

(52家)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8家)

1.营口市人民政府     

2.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3.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4.中共营口市委党校

5.营口海关

6.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7.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8.营口机场有限公司

9.营口理工学院

10.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11.营口渤海卫生学校

12.营口市体校

13.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

14.营口市存志学校

15.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

16.营口市西市区童心飞扬幼儿园

17.益童托育园

18.大连理工研究院

1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

20.中海油新润辽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1.营口奥体中心体育馆

22.营口中影电影城有限公司

23.营口文化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24.营口雨露生活超市英伦名邸店

25.沿海农贸市场

26.百威英博(营口)啤酒有限公司

27.营口烟草(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8.营口大红食品有限公司

29.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30.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31.刚和石油(营口)有限公司

32.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33.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4.辽宁宏峰科技有限公司

35.营口粤丰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36.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7.优尼克(营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8.万通化工储运(营口)有限公司

39.营口汇鹏源化工有限公司

40.辽宁金霖科技有限公司

41.营口聚强能源有限公司

42.营口平忆科技有限公司

43.营口正源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44.辽宁中翔实业有限公司

4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新利加气站

4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新利加油站

47.营口中油昌宇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新联北大街加油站

4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销售分公司(新富加油站)

二、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家)

1.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艾居艺术酒店

2.营口一诺童话国际幼儿园

3.营口同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4.营口金辰自动化有限公司

 

附件8:

沿海产业基地“九小场所”单位名单

(41家)

一、民生派出所(37家)


1.李三胖烧烤      

2.乐盈超市

3.盈竹超市         

4.徐记烤肉

5.逅湖酒店

6.万易酒店

7.桌动力台球棋牌/足迹网吧

8.鑫雨网吧

9.满客隆超市

10.龙峰口腔医院

11.民盈超市

12.郦城超市

13.君满园家常菜

14.名都旅店

15.家家购超市

16.合顺综合门诊部

17.滨河招待所

18.鲁先生

19.翎煜自助台球

20.翎煜台球二部

21.老谭头烤肉

22.塞纳城台球棋牌

23.永昌集超市

24.爱加倍养老院

25.喜味厨

26.亨丰便民超市

27.客必堡

28喜爱宾馆

29.原乡超市

30.诺冠台球

31.聚福源生鲜超市

35.爱零客


32.汇柠轻奢酒店

33.云端电竞网咖

34.齐氏台球

36.万家福超市

37.泽润超市福


 

 


二、沿海派出所(4家)

1.沿海卫生院

2.万丰饭店

 

3.蓝旗饭店

4.营口市铂悦酒店


 

 

 

 

 

 

 

 

 

 

 

 

 

 

 

 

 

附件9:

社区单位名单(412家)

 

一、丽湖社区 (46家)


1.领航店时尚美发

2.车影造型

3.哥俩炸串水果店

4.聚福源超市

5.玺子造型

6.本草源大药房

7.顺发超市

8.乔氏台球俱乐部

9.菜鸟驿站

10.迎宾旅店

11.汇柠轻奢酒店

12.杭州小笼包

13.叫了个鸡

14.劲道超级排骨饭

15.犇牧牛炭火烤肉

16.刘串疯烧烤快餐       

17.哥俩炸串

18.兰州拉面

19.闻轩教育

20.恒昌隆超市

21.永亮霓虹灯装饰厂

22.国台酒

23.金源综合商店

24.车水汇汽车美容中心

25.翎轩五金日杂

26.汇鑫商贸

27.八洛克台球俱乐部

28.保安驾校报名处

29.加里森酒馆(准备外兑、已停业)

30.赫喜美甲美睫工作室

31.小雨超市

32.百聖达装饰工程

33.广仁堂药房

34.喜果超市

35.肆拾酒坊

36.亿客隆超市

37.启诚装饰

38.家味饺子馆

39.丰禾饭店

40.琳琳炸串

41.海新熟食店

42.顺益堂药房

43.福客烟酒店

44.都来福超市

45.酒毛酒驿站

46.章光一零一头皮抗衰美发中心

二、滨河社区(143家)

47.菜鸟驿站

48.秋师傅快餐店

49.食客餐饮服务店

50.鸭小妹香辣鸭货店

51.犇家和风味小吃店

52.英姐超市

53.聚实惠果蔬生鲜超市

54.九号便民超市屋

55.宜亮超市

56.小彩虹便利店超市

57.小胖熊家便利店

58.兴欣食品59.优家便利店店

60.双缘食杂超市

61.营口裕康大药房

62.老边大药房医药

福祐分店

63.鼎尚华庭东门驿站

64.滨河社区招待所

65.鼎尚大澡堂有限公司

66.天赐发艺美发店

67.品度设计工作室

68.风和日丽装饰设计

69.聞名装饰店

70.学思律师

71.广源装饰

72.小二造型

7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74.汇诚装饰工程

75.九盛建筑工程

76.瑞祥万佳建筑装饰设计

77.程祥建材装饰服务中心

78.营口不动产置业服务

79.厚海典当

80.刘家便利店

81.顺丰速运

82.广东商会

83.红友超市

84.一致药店

85.晨夕小吃

86.金顺达烧烤

87.深奥超市

88.李三胖烧烤

89.徐记烧烤烤肉

90.君满园家常菜

91.700CC天然苏打水鲜果茶

92.营鑫烤肉火锅

93.米多多雪糕批发  

94.莫斯汉堡95.双莹便利超市店

96.仁爱大药房

97.灵兰中医馆

98.营口鸿腾印章刻制

99.小彬电器配件商店

100.营口沿海红日超市

101.小两口大盘菜饭店

102.嘉盈粥铺

103.杨大勇推拿馆

104.梵图国学风水馆

105.大金空调

106.盛祥消防

107.轲轹軜汽车洗车店

108.夏沐服装零售店

109.云尚摄影工作室

110.宏原日用五金商行

111.喜来乐医药水岸新都分店

112.合顺综合门诊部

113.郦城超市

114.顺益堂大药房

115.谊鼎装饰

116.家家购超市

117.东方瑞俪干洗店

118.力民生活超市

119.万锦书香门第营销中心

120.巨十私人健身工作室

121.圆通速递书香门第驿站

122.肖家北京烤鸭店

123.艺墅家装饰

124.万家福仓储超市

125.中国福利彩票

126.喜来乐大药房

127.辽宁凯晟

128.车汇天下

129.蚝事发生

130.鑫园酱菜经营店

131.辽宁敬才律师事务所

132.臻炭烧烤

133.鸿雨包子铺

134.品优鲜原味海鲜坊

135.亦愫高级婚纱礼服馆

136.辽宁柜族定制家居有限公司

137.辽宁树泽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38.波仕卡专业换油养护中心

139.康芝悦大药店满客隆分店

140.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1.大领(营口)律师事务所

142.卓政(营口)律师事务所

143.恒崧商贸有限公司

144.台型美发

145.宏昊鼎汇丰食材超市

146.韩启林拉面馆

147.丽娟饺子馆

148.山河日用烟酒门市部

149.工小匠熊洗护生活馆

150.瀚方堂中医诊所

151.鹏诚装饰有限公司

152.广彬小面馆(河南面馆)

153.仁爱大药房

154.福万家超市

155.满口香红霞麻辣烫小吃

156.拌道麻辣烫小吃店

157.凯特琳洗衣服务店

158.鑫鑫皮肤护理中心

159.路先生酱卤食品店

160.胖子磊东北特色小吃

161.梦之缘美发店

162.一茶一串鸡排奶茶

餐厅

163.武子便当餐饮餐厅

164.林玉顺麻辣烫小吃店

165.立动健身有限公司

166.鑫鑫姐早餐店

167.何记包子馒头铺

168.信达生鲜果蔬超市

169.广源五金建材

170.辰桦美发工作室

171.家和便民超市

172.大林发型设计店

173.辉姐小肉串餐饮店

174.张氏中医养生馆

175.金家粘食清真食品店

176.嘉辰推拿按摩店

177.诺贝口腔

178.万和堂调理中心

179.岳灵生发

180.辽宁祥辰律师事务所

181.木语造型

182.金承地毯

183.中国邮政营业部

184.遇尚专业美容美发

 

 

 

 

 

 

 

 

 

 

 


185.羽昕食杂超市

186.日日红百货平价超市店

187.牧合家中肉工厂直营店

188. 南来北往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189.彤源堂(营口)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三、新湖社区(143家)

190.弘升洗车厂

191.香草餐馆

192.梅姐小吃部

193.聚鑫智慧科技

194.宏泰保安服务

195.爱克斯互动影视策划

196.精诚图文快印中心

197.康丰礼物(营口)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

198.蓝悦网咖

199.老李牛羊肉

200.辽宁恒誉工程咨询

201.湘间广告装饰

202.蓝科创新电子科技中心

203.利普斯能源有限工作

204.向上体育

205.蓝悦台球棋牌

206.诗谟超市

 

207.奚边姑娘手工酸奶店

208.欢聚一堂棋牌社

209.营家旅馆

210.壹佳汉堡店

211.四季醉香鸭货店

212.熊家韩式炸鸡店

213.汇友小俩口烧烤店

214.佳馨园快捷旅店

215.中国福利彩票

216.清雅斋佛具用品店

217.合缘米线餐饮店

218.宜客居休闲客栈

219.初欣果源水果便当店

220.中国体育彩票

221.雅格发艺

222.中通快递

223.致爱丽丝

224.清雅客舍二部

225.鲜香肉包

226.私房牛肉面馆

227.松屋小牛饭快餐店

228.多禧老式麻辣烫

229.有吃有喝饭吧

230.从军超市

231.拾艺时尚沙龙美发店

232.欣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3.辣小痞麻辣烫

234.星奥超市

235.庆刚工程有限公司

236.泓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7.鑫雨网咖有限公司

238.回家吃饭火锅食材超市

239.小哥香辣鸭脖店

240.尚羊三品鸡无汤

241.图文广告

242.锐腾客运

243.昂扬工程造价咨询

244.大千百鸟园

245.创丰机电

246.佳音乐器工作室

247.九九九综合超市商店

248.申通快递

249.极兔快递

250.东易商务

251.西北穆斯林牛羊肉

批发商

252.尚隆汇装饰设计馆

253.羚羊自习室

254.嘉慕文化传媒

255.翎煜24小时自助

台球棋牌

256.墩墩儿零食

257.美瑟造型

258.美味家族风味小吃店

259.谦诚驾校

260.营口众益农产品

261.大理寺米线

262.黄焖鸡米饭

263.兰州拉面

264.醉香鸭货

265.老谭头烧烤

266.杭州小笼包黄焖鸡

267.家常菜馆

268.牛肉、排骨米饭

269.回味鸡公煲

270.烹小鲜中式快餐

271.麻辣拌

272.桃熹火锅

273.私房牛肉面馆

274.琪轩客舍

275.八号客栈

276.休电动

277.聚优惠便民超市

278.泰山原浆啤酒

279.叫只炸鸡小吃店

280.爱尚麻辣烫

281.和铄五金机电销售商店

282.营口仁德堂大药房

星汇奥城分店

283. 水一跃客栈

284.海天教育

285.清河小炒

286.盛和超市

287.天天美食

288.长宏综合超市

289.勺园旅店

290.爱零客

291.理亨造型工作室

292.旋转小火锅

293.塞纳城台球俱乐部

294.永昌集副食超市

295.快乐吧

296.优伽酒店

297.前图图文

298.营品原乡

299.鑫地盛世便利超市

300.广仁堂药店

301.洗衣印象

302.佳合美舍

303.金园青少年儿童托管中心

304.李氏中医养生馆

305.兰州拉面

306.百慕美业

307.宏泽便利超市

308.花苑

309.白色的奶源

310.BOSS

311.艾尚瑜伽

312.朗洁洗衣

313.万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14.靓尔减肥瘦身店

315.艺焱美术

316.柏森智能

317.万鑫智能家

318.美拓钢结构有限公司

319.面团儿的面包屋

320.茶社

321.37℃生活馆

322.诺迩装饰

323.苏柏造型

324.金颜美容

325.小卜炸串

326.木牛烤肉

327.百世尚品木门全屋

定制

328.虹禹防水

329.九度

330.赏悦茗茶

331.麒寓花坊

332.暖嘉超市

333.喜来乐大药房

334.福旺综合超市

335.春雨诊所

336.超跃传媒

337.悦己花店

338.松记卤肉

339.广仁堂药店

340.塞纳城综合超市

341.维美艺剪

342.东坡肉包

343.滨河大药房

344.兰州拉面

345.小亮羊蝎子火锅烧烤

346.东鸣超市

347.一任堂大药房

348.松语照明

349.三菱重工

350.共享自习室

351.DIY服装 潮流鞋品

352.陆雨名车专修

353.响健旅馆

354.众盈消防

355.信义易车玻璃

356.鼎卓装饰

357.京华建筑

358.展图家装监理

359.忠新软装

360.全良包子铺

361.好再来快餐厅

362.天之蓝超市

363.巅峰托管

364.顺益堂大药房

365.日欣超市

366.鑫沅汽贸

367.合和顺

368.晨光文具

369.咱家小碗菜

370.艺欣琴行

371.兰州拉面

372.万森定制

373.江苏商会

374.伴学托管

375.启迪课后托管

376.圣辉电器

377.保赢茶

378.中国移动

379.知柿托管中心

380.品香卤味

381.中国联通

382.会正代办

383.生鲜水果超市

384.优趣课后托管

385.拾伍甜品

386.丝享发型

387.天之蓝超市

388.一线香云南过桥米线

389.佳森建筑装饰

390.中石化加油站

391.巅峰教育

392.励智优托

393.黄丫口风味菜馆

394.星汇奥城物业

395.前图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396.塞纳城台球俱乐部

397.菜鸟驿站

398.欢喜小站便利店

399.富隆超市

400.飞牛便利店

401.喜味厨虾仁水饺

402.小媳妇炸串店

403.卤香源

404.U+生活超市

405.来点烧烤

406.烤壹烤吧烧烤龙虾店

407.森亚飞铝木系统门窗

408.澄湖生鲜超市

409.酒酷商贸有限公司

410.可心佳母婴护理服务中心

411.老边区大千美术文化工作室

412.将美汽车美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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