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产业基地“十五五”规划1项课题研究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产业基地党工委、管委会部署,立足产业基地发展实际,深入总结产业基地“十四五”期间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十五五”期间产业基地面临的形势和关键需求问题,对产业基地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科技创新、项目包装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的建议,高标准、高质量研究事关产业基地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产业基地“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二、申报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负责产业基地“十五五”规划课题1项,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
1.申报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小企业以及智库等。
2.申报单位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课题组负责人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
3.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辽宁省级相关课题研究单位的优先。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研究课题。
5.课题承研单位应严格按照《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要求》(附件2)开展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交高质量的课题研究基本思路、课题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并按照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的相关要求认真修改完善研究课题成果。
6.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三、筛选方式
1.课题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课题综合研究能力,课题单位出具的课题报告具有一定前瞻性且操作性强的课题单位优先考虑;
2.课题单位政策、研究方向等内容需与辽宁省、营口市两级政策、研究方向及“十五五”发展重点保持高度一致的课题单位优先考虑;
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将从课题申报优势、申报项目内容等方面综合评价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
2.材料申报: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3),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或将相关资料发送至yk3888018@163.com,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ps或word版本均需发送)。
联系人:沙玥彤 联系电话:0417-3888018
电子邮箱:yk3888018@163.com
附件:1.课题研究指南
2.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要求
3.课题申请书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关于征集“十五五”规划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附件.docx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2025年8月5日